湖北省工商局流通领域 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送达公告

18.12.2014  13:56

2014年9月22日至24日,湖北省工商局受国家工商总局委托,对宜昌、孝感和天门等地市场部分手机商品质量开展了抽查检验,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的有关要求,于10月24日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后一周内,向被抽检商品标称的生产企业邮寄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送达书》和《检验报告》。但有部分抽检判定为不合格商品的抽检结果送达书无法送达,现将有关商品抽检结果进行公告送达(相关商品信息见附件)。

请相关商品生产者或者相关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领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送达书》和《检验报告》,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对抽检结果如有异议,应于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有关商品抽检结果及其他具体事项,商品生产者或相关权利人可询湖北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

联系人:丁强,联系电话:027-82212315。

 

附件: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无法送达抽检结果的商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