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录取协议岂是君子协定
此前,复旦大学招生组和阳阳签署了一份“专家组咨询确认书”,这份确认书上写着:确定你为复旦大学2015年“优秀推荐生”。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调档线者,将择优录取。复旦大学招生组一位女老师特别告诉阳阳,想被复旦大学录取,建议除了复旦大学之外,不要再填报任何学校。但最近,阳阳发现自己竟被平行志愿的第二所大学录走了。(7月23日《重庆晚报》)
严格说来,此事中复旦大学并没背约。因为阳阳的分数未能如约达到“调档线”。但复旦方面不能说就“毫无过错”。其最明显的“过失”有二:其一,错误评估了阳阳的录取前景,并据此给出轻率、盲目的允诺;其二,未曾进行必要的风险告知,反倒煽动阳阳采取极端冒险的填报策略。凡此种种,皆是对考生利益极不负责。
复旦招生组一位老师,曾经建议阳阳“不要再填报任何学校”。如果阳阳当初乖乖照办,如今又会怎样?借由这一极端的案例,舆论再一次将批判的目标,对准了由来已久的“抢生源乱战”,以及素来暧昧不清的“预录取协议”。
尽管阳阳被复旦“抛弃”,可我们还是应该承认,诸如“确认书”、“预录取”一类的协议,很多时候的确有效。我们确乎不曾看到,有考生“受其所误而无校可上”。这是否说明,没有法律约束力的预录取协议,确实也绝非废纸一张?高校招生过程中,是否当真存在着足够的机动指标,或曰后台操作空间,可以为“协议生”的切身利益兜底?这诸般的疑团和“不确定性”,隐约让公众意识到,在明面的“投档-录取”机制外,还存在着另一种隐藏的大学招录秩序。
一个显而易见的逻辑是,恰恰由于高校存在着“预留计划”、“机动指标”等筹码,其方才有底气、有资本去提前争夺优质生源……阳阳的遗憾,固然令人同情,与之相比,此事所传递出的,高校招生时的两套规则,以及偏多的人为操作空间,才是最值得深究的关键。(然玉)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