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投诉获三倍赔偿
04.02.2015 18:14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邢先生说,他家里装修买橱柜时,为了保险起见,他和商家签了合同,约定了不锈钢板材的厚度要有1.5毫米。他支付5300元,订购了一款不锈钢橱柜。可货到了,他发现新灶台厚度只有1.2毫米,差了0.3毫米。
橱柜商家说,不锈钢厚度只差0.3毫米,用起来不会有影响。邢先生可不答应,他当即找到商家理论,向工商部门投诉。工商局工作人员出面调解,没想到这家家具公司的负责人不解决问题。邢先生一怒之下,将这家家具公司告上法庭,硚口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近日,硚口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家具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按照邢先生购买橱柜花的5300元计算,该家具公司赔偿邢先生总共15900元。
据了解,2014年3月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硚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李审判员表示,这个案子从起诉、开庭到宣判,还不到半年时间。既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三倍赔偿的新规定,消费者就应该有底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04.02.2015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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