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满足4项要求即可提取公积金 每年限提取1次

26.06.2014  17:30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陈珂 实习生刘琪)下月1日起,武汉公积金有条件放开提取政策(本报6月15日报道)。昨日,武汉公积金中心发布提取细则,月收入1900元以下、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本市无住房、连续缴存满12个月,是公积金提取的4个条件。公积金每年限提取1次。

  具体提取金额分两种情况。单身职工月收入在1300元(含)以下,或双职工月收入在2600元以下,提取额为本人1年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单身职工月收入在1300~1900元,或双职工月收入在2600~3800元,个人提取额为1年内缴存公积金中的职工缴存部分(月缴存额×12个月÷2)。

  据了解,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需提供单身证明,已婚职工需附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职工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以及在武汉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无住房登记记录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