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引入5项自贸区新政 应税货物通关时间节省70%
昨日,武汉海关宣布推出第二批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海关监管新政,分别是集中汇总纳税、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仓储企业联网监管、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保税监管和关检合作“三个一”。至此,上海自贸区新政已在我省落地13项,数量居中部地区前列。
五项新政推广后,我省进出口企业能享受到与上海自贸区内企业相同的通关便利。以集中汇总纳税为例,此前企业办理商品进出口需要“一单一纳税”,新政策实施后,武汉海关将在有效担保的前提下,实行先放行后征税,企业只需在一个月内对已放行的货物集中支付税款。
武汉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负责人说,按上海自贸区改革成效测算,这些新政能使应税货物通关时间节省70%,而且现有“先缴税再提货”模式将改变为“先提货后缴税”,减少了资金占用量,提高了企业资金周转速度,是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武汉海关介绍,复制推广工作将按照“成熟一项推广一项”的原则分步、分类进行。先期复制推广的集中申报、无纸化通关等8项政策已经落实,因此又引入了5项新政。明年,该关将在“8+5”基础上,继续把上海自贸区新政策、新思路带到湖北、服务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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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五项新政
集中汇总纳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出口纳税义务人,海关可对其一段时期内多次进出口产生的税款,集中汇总计征,能为企业“多批次、小批量”进出口业务提供便利。
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海关与实行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管理的生产制造企业联网,实现海关库存数据与企业实际库存数据自动比对核销,避免核销数据滞后。
仓储企业联网监管:海关对使用WMS(计算机仓储管理)系统的仓储企业联网,实现对货物进、出、转、存情况的实时掌控和动态核查监管,加快企业物流速度。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保税监管:经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向主管海关申请,对企业及下游“两头在外”生产企业的进口料件实行保税监管,减少集成电路产业链通关成本。
关检合作“三个一”:武汉海关和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企业通关货物“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简化企业通关手续。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