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贸区各片区将享首批61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12.05.2017 14:01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省政府近日印发通知,湖北自贸区各片区管委会将首批享有61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其中行政许可类事项54项,其他类事项5项,部门委托事项2项,共涉及24个省级部门。
各部门中,省商务厅下放的省级权限最多,有13个大项,主要包括“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等与自贸区经济社会活动关系紧密的省级权限。
省编办(省审改办)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还将根据自贸区运行情况和建设需要,组织省直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向自贸区下放更多省级权限。(黄璐、梅胜、汪锦辉)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2.05.2017 14:01
聚焦湖北自贸区建设 湖北自贸区改革提速 金字招牌效应初显
mediaplayer
湖北自贸区挂财政厅
湖北自贸区挂牌满两月 三大片区共新增企业2896家
省自贸办6月11日通报,截至6月1日,人民政府
三大片区新增企业2896家
湖北日报讯 (记者雷闯)省自贸办昨通报,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