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对18项水利改革试点开展专项督察

16.05.2016  18:49

(厅改革办)4月份来,省水利厅派出8个改革督察组,对全省17个市州及14个厅直单位2015年水利改革工作进行考核,对18项水利改革试点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2012年来,水利部在湖北开展了9项国家级水利改革试点,省水利厅又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9项省级水利改革试点,省级以上水利改革试点县达43个。省水利厅制订了深化水利改革三年行动要点、年度改革工作要点及各改革项目分年度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扎实抓好改革落实工作,盯着抓反复抓直到抓出成效”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改革办、水利部改革办有关改革督察工作要求,省水利厅4月1日印发《关于扎实做好水利改革专项督察有关工作的通知》,副厅长唐俊在4月5日主持召开水利改革督察考核工作会议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随后,厅相关处室(单位)组成的8个督察考核组分赴各地开展了全面深入的水利改革考核和督察。 

各督察组采取查资料、看现场、听汇报的方式,实地检查了各市州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工程、国家级和省级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等水利改革重点项目和改革试点项目推进情况,查阅了各市、县和厅直单位日常水利改革台帐资料,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各地水利改革工作汇报和水利改革试点推进情况汇报,指出存在的问题,就推进水利改革工作与各市县水利局、厅直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地方领导深入交流。同时,各督察组还按照《湖北省水利厅深化水利改革考核评价实施意见(试行)》和《湖北省水利厅2015年度全面深化水利改革考评表》相关规定,对各地2015年水利改革工作进行了考核评分,考评结果将与水利项目立项审批、经费分配、评先表彰等挂勾。 

目前,专项督察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从督察情况看,全省各地高度重视水利改革工作,按照中央、省委改革部署和要求,以水利改革试点为抓手,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步伐,有力推进了各项水利改革工作,但也存在着政府主导作用不强、部门协调不够、改革进展不平衡、试点经验推广力度欠缺等问题。下一步,省水利厅党组将听取督察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水利改革工作,以厅领导领衔推进、分片督导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大水利改革力度,总结推广成功的试点经验,力争推进各项水利改革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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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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