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将放开和下放38项商品和服务定价

16.08.2014  22:38

  记者昨日从宜昌市物价局获悉,即日起,宜昌市将放开中药饮片等13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下放25项服务价格定价权,交由县(市、区)实行属地管理。

  据介绍,将放开的13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分别是:工业用盐价格,二类疫苗价格,医保目录内的低价药品价格,中药饮片价格,医疗机构制剂价格,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非治疗性口腔正畸、种牙、整形美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个性化医疗服务价格,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民办教育收费,民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收费,普通住宅以外的物业服务收费,道路货物运输收费,铁路专用线代维护收费,以及铁路、公路、民航客货延伸服务收费。

  与此同时,市物价局还大力简政放权,把属地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定价权限一律下放,交由县(市、区)实行属地管理,下放和授权县(市、区)管理的定价权限25项。包括:爆破作业服务费;辖区内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床位费;付费电视安装费及相关服务价格;公益性公墓价格;殡葬基本服务费;城市供水价格;农村供水价格;辖区内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城市供热价格;水、气、热延伸服务费;保障性住房租金;游览参观景点门票价格及相关服务收费;生猪屠宰加工服务费;公办学前教育;城市道路桥梁和隧道通行费;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辖区内专业渡口过渡收费;辖区内具有垄断强制性的服务收费;垃圾处理费;农村道路客运价格;辖区内城市公交价格;城市客运出租车价格;公办学校住宿费;公办养老机构收费;经济适用房和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居民住宅价格。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