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八成非公企业未缴公积金 强制缴存有心无力

15.06.2014  13:56

  昨日,全省第二个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日。各地纷纷开展活动,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目前,我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达1186亿元,资金规模超过社保基金。

  如何管好用好资金?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如何提高?不同行业缴存数额差别为何那么大?公积金为何“”在银行睡大觉?围绕读者关注的话题,记者进行了调查。

  “我们什么时候能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昨日,在住房公积金宣传主会场武汉汉口北,一位民营企业职工询问。

  他说,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之间的“差价”,让没有公积金的民企职工很“受伤”。

   八成非公企业未缴公积金

  目前,住房公积金缴存主体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推进有难度。”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筹集科科长饶四清说,非公企业主普遍认为,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增加成本。公积金从成本中列支,所能减少的企业所得税与要支付的公积金相差较大,企业主往往选择不缴或仅为少数管理人员缴存公积金,“做个样子”。“企业人员流动性大,职工本人没有在本地购房的意愿,也没有缴存公积金的积极性。”这经常成为非公企业主不建制的理由。以黄石为例,该市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占全市从业人员总数的75%以上,但2012年、2013年,该市新扩面的非公企业平均每个企业建制人数仅20余人,人均月缴额不足200元。再以潜江为例,该市1500家非公企业约有7.8万名员工,去年仅11家企业为393名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非公企业建制难在全国具有普遍性。”省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负责人介绍,我省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足20%,其他非公企业覆盖面就更低了。

   公积金强制缴存有心无力

  按国家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缴纳公积金是强制性的。但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法规,刚性不足。

  有企业认为,不缴“五险”违法,不缴公积金仅仅是违规。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不缴公积金的单位处1万至5万元的罚款。对此,不少欠缴企业宁愿缴纳罚金,也不愿意为职工缴存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执法力量薄弱。”饶四清说,对非公企业,中心无权查账,无法获得企业职工合同、工资等资料,也没有财产扣押、留置等行政强制权,执法处于两难境地。此外,非公企业职工也不敢依法维权,更不敢实名投诉。

   扩面需长效激励机制

  日前,猎聘网推出的年度职场人福利调查报告显示,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将“公积金”多少视为福利好坏的重要标准,成为留住人才的利器。以劲牌公司为例,6年前建制时只有600余人缴纳,为吸引、留住人才,目前已扩大到4000余人,人均月缴额达300元。

  为扩大制度覆盖面,今年2月1日生效的《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把为员工缴纳公积金纳入了合同范围,这在全国地方立法中属首创。

  据悉,今年以来,我省住建部门已把住房公积金制度向非公企业推进作为工作重点,改进非公企业分类缴存措施,对故意不缴欠缴的企业,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加大执法和曝光力度。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王红认为,扩大公积金覆盖面,关键在于建立切实、长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缴存公积金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