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治愈孩子的眼睛最重要”

11.09.2014  18:20
  

  老王送来的锦旗

   

  亲切地交谈

  本网讯(通讯员 吴申申 李鑫)“王师傅,治愈孩子的眼睛最重要,这笔救助款是检察院的一点心意。” 9月4日上午,在得知刑事被害人小王还要再做两次高额手术,为及时减轻这个外来务工家庭的医疗负担,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顾玉梅亲手将2000元司法救助款发放给小王的父亲,表达了检察院对孩子病情的关注和中秋节日的问候。

  2014年3月29日,在青山区某中学就读的小王,因陪着一名男同学到一名女同学家玩,被女同学的妈妈徐某驱赶,徐某持竹制晾衣杆将其右眼戳伤。虽然案发时伤情鉴定为轻伤,但由于眼睛晶体破裂,经过前期手术治疗后仍有失明的可能,还需要再做两次手术才能稳定伤情。小王的父母都是河南籍外来务工农民,在武汉打工,收入本就不多,目前已花费医疗费十万余元,后续高额的手术费更让一家人陷入困境。

  办案检察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依法积极开展轻伤害案件当事人和解工作,一边关心小王眼睛的恢复情况,定期询问病情,适时进行心理疏导,一边在听取小王父母希望得到合理赔偿的意见后,与徐某进行释法说理的沟通。得知自己的一时错手,让一个孩子的眼睛不复神采,甚至有失明的可能,徐某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表示愿意赔偿所有的医疗费用和损失。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考虑到被害人的家庭困难,办案检察官又主动帮助小王申请司法救助,暂缓其当前的治疗困境。“谢谢检察官,你们真是为我们排了忧解了难啊!”9月4日上午,在收到救助款后,小王的父亲也将一面印有“正义利剑,人民靠山”的锦旗送到副检察长顾玉梅的手中,对检察院主动为被害人排忧解难表示感谢。

  据悉,青山区检察院重新修订司法救助工作制度,把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特定民事侵权行为受害人、涉法涉诉信访人等对象纳入司法救助的范围,设立专项救助资金,形成了告知、申请、审批、发放的司法救助工作长效机制。为随时掌握有关司法救助对象的信息,控告申诉科、公诉科、反贪局等主要业务科室建立了救助对象信息共享机制,以确保需要救助的对象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刑事被害人救助是检察机关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有效举措。”该院公诉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更积极、主动地推进这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彰显检察工作的人文关怀,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步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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