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一“搬霸”团伙被提起公诉 强迫业主接受服务

12.12.2018  14:41
孝感一“搬霸”团伙被提起公诉 强迫业主接受服务 - 新浪湖北
来源: n.sinaimg.cn

  原标题:强迫37名业主接受搬运服务非法牟利18万,一“搬霸”团伙被提起公诉

 

 楚天都市报11月23日讯(记者余皓 通讯员叶敏)强迫小区正在进行装修的业主,接受其沙子、砖头、水泥等搬运服务,非法牟利18万余元。23日楚天都市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大悟县检察院以涉嫌强迫交易罪对宗某某等4人提起公诉。

  2017年10月以来,宗某某等4名被告人,垄断大悟县某新建小区的水泥等物料搬运生意,以“土地被征需要生存”为由,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并强迫37名业主接受其搬运服务,从中非法获利,强迫交易金额总计18万余元。宗某某等人的欺行霸市行为,引起受害小区业主的强烈不满。业主们纷纷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该行为依法惩处。

  今日,办案检察官指出,随着司法机关打击力度的增大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沙霸”、“搬霸”等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但仍有少数不法分子无视法律、欺行霸市,违背平等自愿的交易原则,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加上部分受害者害怕打击报复而不能及时揭发犯罪行为,使得类似强迫交易现象屡禁不止。正在进行的扫黑除恶行动,对这些“沙霸”、“搬霸”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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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