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院2021年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业技能测试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27.01.2022  15:58

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2021年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和笔试成绩,现将省法院及直属院2021年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业技能测试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的公告如下:

1. 职业技能测试入围人员依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从高到低顺序按1:2(定向招聘为1:1.5)的比例确定,具体名单见本公告附件。

省法院公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数和参加笔试人员数均符合《公告》确定的比例要求,招聘岗位计划数不变。省法院定向招聘岗位原计划5名,入围人员按1:1.5确定,因参加笔试人员为6名,按比例核减1名招聘计划数,定向招聘岗位计划数改为4名。

2. 省法院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30分。

武汉海事法院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30分。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雇员制书记员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37分。

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雇员制书记员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雇员制司法技术人员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武汉铁路运输法院雇员制书记员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8分;襄阳铁路运输法院雇员制书记员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30分。

沙洋人民法院雇员制书记员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36分。

因职业技能测试入围人员是依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故笔试成绩高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不代表入围,但符合递补入围的基本资格条件。

3. 根据《公告》规定:“报考人员可按下列条件在笔试成绩中加上相应分数,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1.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人员加10分;2.获得省部级表彰奖励的人员加5分;3.脱贫户及其子女加2分。”依据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审核情况,部分入围考生符合加分条件,已在名单中进行了备注说明。如认为上述考生不符合加分条件,或还有其他考生(包括未入围但加分后符合入围条件的考生)符合加分条件,请于2022年2月10日之前联系我院,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加分条件中的国家级表彰奖励是指授予单位(以证书印章为准)为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等开展的表彰奖励(不含内设机构和组成部门);省部级表彰奖励是指授予单位(以证书印章为准)为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党委政府等开展的表彰奖励(不含内设机构和组成部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表彰奖励均不予加分。脱贫户及其子女是指建档立卡的脱贫户。

4. 根据工作安排,职业技能测试安排在2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职业技能测试计分标准为:(1)雇员制书记员打字计分标准。以160个正确字/分为100分基准,60个正确字/分为60分基准,每一个正确字对应0.4分。对高于60个正确字/分,低于160个正确字/分,按此标准进行百分制折算。对超过160个正确字/分的,按100分计。对低于60个正确字/分的,为不合格。(2)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职业技能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电话:省法院人事处  027-87220775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业技能测试入围人员名单(总表)

武汉海事法院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业技能测试入围人员名单(总表)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业技能测试入围人员名单(总表)

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含基层院)审判辅助人员职业技能测试入围人员名单(总表)

沙洋人民法院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业技能测试入围人员名单(总表)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2年1月27日

 

  来源:湖北高院 责任编辑:湖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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