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2016年4月至10月,按照省纪委“六个专项治理”工作统一部署,省农业厅牵头负责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厅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坚持“大员上阵压实责任、问题导向严肃查处、标本兼治着力改革”,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11月16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同志在《省农业厅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报告》上批示:“很好,可发信息。省直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就要这样发挥。”
大员上阵压实责任
厅党组书记、厅长戴贵洲主动参与《方案》制定,召开会议动员讲话,经常听取情况汇报,研究专项治理措施,反复强调要把专项治理作为“两学一做”和反腐败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把责任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涂胜华多次深入基层,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检查督办,以上率下引领面上工作开展。驻厅纪检组全程指导、全程监督,确保治理工作方向不偏、内容不虚、措施不空。厅稽查办主动发挥职能作用,与经管部门联手督办,有力推动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问题导向严肃查处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不漏一市、不漏一县”的要求,深入自查自纠、突出重点抽查、强化全面检查,全省共发现问题62839件,对发现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边追责,全省党纪政纪处分1300人,组织处理537人,刑事处理25人;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待核实问题867件,向司法部门移送待处理问题28件。
标本兼治着力改革
各地主动作为,标本兼治,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黄梅、大冶、远安、巴东等地,积极探索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新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第三方代理村级账务,使乡镇财经所(经管站)从“运动员、裁判员”双重角色中解脱出来,成为监督第三方。京山、夷陵、蔡甸等地,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通过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不仅化解了各种社会矛盾,而且有效的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