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组织集中征集湖北省标准化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鄂土资函[2015]32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沙洋监狱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省地质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省土地学会、省地质学会,各有关单位:
国土资源标准化是国土资源调查、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重要科学技术基础,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增强我省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组织制定、修订、宣传、贯彻和监督实施国土资源标准,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技术标准体系,充实和完善国土资源标准化专家队伍,为我省打造标准化强省提供人才智力支撑。省国土资源厅决定面向全省广泛征集国土资源标准化专家,同时向省级标准化专家库推荐备选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此次征集的范围是全省国土资源行业各单位、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协(学)会、政府有关部门等从事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的专家。
二、国土资源标准化专家基本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正派、作风务实;
(二)热心标准化事业,熟悉标准化有关法律法规,对国土资源专业领域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标准发展状况;
(三)能够认真履行专家职责,保证技术标准项目的咨询、论证、评审、验收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所在单位同意推荐或个人自荐(主要是离退休专家)。
三、需提交材料
(一)备选专家应填写《湖北省标准化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湖北省标准化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四份,附本人身份证及职称证明的复印件,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审核。
(二)推荐单位负责审查推荐表内容,确保真实性,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省厅核实备选专家资格条件后,将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专家库。同等条件下,经单位推荐的专家优先入库。
四、其他事项
(一)凡入选专家,省厅将优先向省级标准化专家库及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库推荐,并优先推荐承担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
(二)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省级标准化专家库备选专家的推荐工作,并于2015年5月10日前,将《湖北省标准化专家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湖北省标准化专家汇总表》(电子版)报送省国土资源厅科技外事处。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 邮编:430071
联系人及电话:丁晓东,027-8665606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 湖北省国土资源标准化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