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无心随手丢块西瓜皮 害路人骨折赔3000元

27.07.2014  12:19

(武汉晨报 记者陈坚)昨日家住汉口的陈女士致电晨报称,她随手丢了一片西瓜皮,结果一位婆婆不小心踩在上面摔成骨折,她赔了3000元医疗费,还为此上班迟到扣了全勤奖。

7月3日14时许,陈女士午睡起来后拿了一块西瓜边走边吃。快到公司时,看到不远处有一个垃圾桶,就把瓜皮扔了进去。谁知瓜皮掉地上。陈女士因为赶时间上班,便头也不回地往公司奔去。

谁知还没走远,一声“哎哟”把陈女士拉了回去。她回头一看,原来一位拾荒的婆婆踩到垃圾桶边的一块瓜皮,刚刚爬起来又踩到了陈女士丢的那片瓜皮,再次跌倒在地,爬不起来了。吓得陈女士赶忙去扶起婆婆,打车送到了医院。经诊断,婆婆小腿摔骨折了,婆婆又坚持做了全身检查。支付完3000元医药费的陈女士郁闷不已,婆婆是先踩到别人扔的瓜皮跌倒的,然后才踩到自己扔的瓜皮又跌倒了,要赔钱也需要别人和自己平摊,可是在哪里去找另一个瓜皮肇事者呢?她该怎么办?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兵、曹思思解释: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九条,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婆婆主要是踩到陈女士丢的西瓜皮摔倒扭伤的,陈女士丢的西瓜皮就是有碍通行的物品,自然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婆婆的摔倒并不只是陈女士一个人的责任,婆婆自己,其他丢西瓜皮的人包括环卫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