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不再“难见官” 随州行政诉讼案官员出庭率50%

01.02.2016  09:37

  两个月前,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湖北某燃气管网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状告随县人民政府、随县某天然气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协议纠纷一案,随县县长毕道丽出庭应诉。这是该市首例县长出庭应诉案。

  “民告官”不再“难见官”。1月31日,随州市中院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该院自2014年5月以来,公开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26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或委托副职出庭应诉的达13件,出庭应诉率为50%,居全省前列。

  2014年5月,随州市政府出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要求7类行政诉讼案行政首长必须出庭应诉,主要包括:一审程序中行政首长未出庭的二审行政诉讼案件,集团诉讼及媒体关注的重大社会影响案件,涉及资源、环境保护、房屋征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案件等。行政首长未按规定出庭应诉导致案件败诉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当年11月24日,该市中院开庭二审一起普通工伤案件,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席义作为被告出庭应诉,成为该市出庭应诉的首个行政“一把手”。

  随州市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徐纯清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有利于促进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也有利于提升行政案件庭审质量和协调工作效率。

  去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依法治国理念下,行政官员出庭应诉应当成为新常态。”该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王茂芳表示,下一步将加大督办和推进力度,不断提升行政诉讼案件中官员的出庭率。 (张真真、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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