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局强化措施精准整改见真功

11.09.2015  00:34

  近日,随州市局按照《2015年度随州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综合上级反馈、走访调研、回访座谈、公开征询、自查自纠等方式,将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征集和查找的问题,分类别、分责任、分时限以《整改督办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的形式下发给15个责任科室和直属单位,以市局统筹、分级负责、限期整改的形式督办落实,切实做到真心整改、精准整改。

  《通知书》将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征集和查找的问题分为15个大类,分别对应15个责任科室和直属单位,分类别、分责任加以整改。同时明确了整改要求,一是明确整改任务。要求各责任主体在整改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台帐式管理、销号式整改、跟踪式督办”的要求,真抓真改真落实,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和明确整改责任人,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找出症结,列出最快整改的时限,积极主动向服务对象、履职尽责督查员及社会各界做好政策宣传、解释说明,消除误会、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争取理解和支持;对涉及法律法规层面确需请示汇报的问题,迅速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政府和省厅。二是统筹协调推进。要求各责任主体在整改过程中,可根据整改内容的需要,牵头组织各县、市、区局及局直单位、相关科室共同整改,并充分利用市局督办工作制度分级督办,切实履行职责,全力完成整改工作任务。三是加强跟踪督办。该局履职尽责督查组全程对各责任主体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整改措施不实,工作方法不力,未按整改时间节点推进整改的,分别发出A、B级《督办函》。情节严重的,将即时予以通报,并严格按照《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四是限时完成整改。要求各责任主体在接到督办通知书后对照整改内容逐一制定整改方案,上报市局履职尽责办公室,于9月29日前完成所有内容的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