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冒雨开展环保执法“零点行动”

04.07.2014  11:13


  《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7月1日正式施行。为推动落实《条例》,随州市环保系统于7月1日0:00开始,开展了环保执法“零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行动中,市环保局抽调环境监察、监测、宣教等专业骨干,邀请市内部分新闻媒体记者参加,组成3个检查组,先后到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齐星公司、新洪磷化工公司和曾都区南郊弘大养殖公司等重点地区、重点目标、重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环保执法人员冒雨进行了现场勘察、调查询问和取样监测等取证工作。对发现的违法企业,当场固定证据。

  与此同时,各县、市、区的环保部门同步对辖区内的重点企业开展了“零点行动”。全市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70人,检查企业21家。对检查中已经发现存在问题的5家企业,已立案查处2家,限期改正3家。另有3家涉嫌违法企业正在对其排污的种类、数量和浓度进行监测分析。

此次“零点行动”重点检查未批先建的涉水项目;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非法投入生产的企业;超标、超总量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无视环保法律法规,屡查屡犯,拒不整改的废水排放企业;私设暗管或其他规避监督方式恶意偷排水污染的企业;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的违法排污企业;高环境风险涉水企业;省级以上媒体曝光的环境违法企业,以及国家、省领导批示督办(转办)案件等。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