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获悉,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该区全面取消择校生,全区20所中小学坚持“免试、免费、相对就近”的原则,按学区划分进行招生,全面实现“零”择校。 据悉,海陵区教育局在2015年秋季招生工作中,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录取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该区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应入尽入,同城同待遇。 近年来,该区教育部门紧扣“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县、区)”目标,通过均衡办学条件、均衡师资力量、均衡管理水平和均衡指标生分配比例等举措,促进城乡学校“同标准、同要求、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