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要求:加强人民法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14.09.2015  17:28

          针对十堰中院发生一起二审上诉人持刀刺伤法官事件,省高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李静迅速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强化领导责任和安全保卫措施,要求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在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开展一次安保工作大检查,确保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生命、财产安全。

          省高院要求,一是要严格落实好当事人接待制度,法官送达文书、接待当事人必须在各级法院指定的场所。二是要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对当事人携带的包裹要通过X光机仔细检查,对当事人的人身要用手持探测仪进行严格检查,严禁将违禁品、危险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带进法院。三是要配齐必要的安保装备,对落后、老旧的安全设施及时进行更新。四是要落实必要的警力配备。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司法警察和安保人员,不断加强对司法警察和安保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司法警察和安保人员的整体素质、专业技能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五是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书记李鸿忠在阅读人民日报时评《灾难从来都不只是“假想敌”》所作的重要批示,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理念,切实提高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不断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排查,完善相应安全措施。对未配备法警、安保人员的派出法庭的法官要适当配发单警装备,提高自身防范能力。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