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增选不让有权者通吃
两年一度的两院院士增选工作自1月1日启动,这是2014年6月两院院士大会修订章程之后的首次院士增选。为规范院士增选,两院均在去年12月底公布了新的院士增选实施办法或细则,提出多项新规,如年轻化、取消部门遴选、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不得成为候选人等。(《新京报》1月7日)
上述新规未必专门针对张曙光,但他完全可以对号入座。2007年,由于铁道部的推荐,时任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的张曙光,成为中科院技术科学部院士候选人。尽管张曙光名声不佳、学术水平不高,但铁道部一再推荐并积极运作,使其差点当上院士。正因为此,因利益关联过于紧密、过于追逐部门私利,单位推荐、归口部门推荐等做法一直颇受质疑。
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不得成为院士候选人,这在舆论场中颇受好评。去高官,也应该去高管。犹记得中国工程院上次增选时,由于央企高管和政府高官进入增选院士有效候选人名单,遭到公众强烈质疑,被讽刺为“院士成了院仕”。按说,院士评选或增选,应“只重表现,不论身份”,但是公众对高官、高管怀有猜疑,就在于在赢者通吃、权力通吃的现实中,“两高”堂而皇之地进军两院,容易让人产生质疑,认为某些高官、高管之所以成为院士,不是靠实力,也不是靠能力,而是靠关系,靠资源,是权力渗透、长袖善舞的结果。
如今,两院院士增选,让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官员走开,显然体现了进步。然而,仍有一些人表达了担忧。究其因,此次两院院士增选,两院均要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有了“原则上”,会不会留下制度暗门,导致制度口子被撕裂,为一些人进入候选人行列而大开后门?
“原则上”,使规定有了弹性,避免了一刀切。按说,设置“原则上”有其良苦用心乃至现实需要,但纵观既往案例,“原则上”往往被异化,什么事情一旦“原则上”不能怎样怎样,最终往往都会变形。比如,“原则上”不能饮酒,但实际上一定饮酒;“原则上”不能公款旅游,但一定有人公款旅游。“原则上”一再变成“铁定会”,这恐怕是制度设计者万万没有想到的。
现实就是如此吊诡。一刀切,对那些确有才华却有一官半职的人可能不公,“原则上”又让网友担忧。如何既打消公众疑虑,又不漏掉有一官半职的才俊?最好的方法,就是规定更细致一些,程序更透明一些,让公众的挑剔更猛烈一些,监督更有力一些。如果个别处级以上官员确实有水平、有实力,为了避免瓜田李下或暗中操作,不妨将其交给专业人士和社会大众双重遴选和监督,其够不够格既需过专家关,也需过大众关。
此外,还应该对弄虚作假者严惩不贷。此次增选,新规首次明确了贿选行为,院士收礼或将被撤销院士称号,这同样值得称道。但是,如果收礼涉嫌受贿,就涉嫌违法犯罪了,不能止于撤销称号,应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在去年的两院院士大会上,习近平“希望广大院士善养浩然之气,发扬我国科技界爱国奉献、淡泊名利的优良传统,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在攻坚克难、崇德向善中做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让真正有才华的科学家脱颖而出,这是院士增选的初衷。强化监督,少开乃至不开暗门,才能更经得起推敲。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