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陈卫东带队检查高层小区消防安全工作

20.07.2015  13:13

            为吸取“7.11”火灾事故教训,确保辖区内不发生类似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7月13日下午,新洲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陈卫东带队到新洲区龙城华庭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分局治安,消防大队,派出所等相关领导陪同检查,新洲电视台对此次检查进行了全程报道。

            针对“7.11”火灾主要暴露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社区基础设施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低下,逃生自救技能缺乏等问题。此次主要检查高层小区内电缆井是否存在电线老化现象;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被占用;灭火器和消火栓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存在违规用电等情况。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坚持“不放过任何火灾隐患”的原则,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认真细致地查看各个角落。

            检查结束后,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陈卫东等一行在龙城社区会议室召开了小结会。会议中,消防大队长曾巍同志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对派出所、社区、物业公司如何加强居民小区的管理进行指导。最后,陈卫东同志强调,检查出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派出所要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整改。陈卫东同志要求:一是广泛发动社区干部、消防网格员、消防志愿者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制作消防宣传广告、标语、发放传单。努力提高居民消防安全常识;二是加大对小区、物业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督导物业人员、居民、社会企业员工等进行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使用培训,切实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三是消防部门要在社区不定期的开展消防应急演练,要让居民切实参与消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此次检查旨在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增强物业小区消防自我管理水平和火灾隐患排查能力,确保全区的安全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