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检察院追回近千万国有资产 商务局局长送旗

30.08.2014  17:03

  日前,阳新县商务局局长程风华代表商务局党组、贸易物资行业协会党委给该县检察院送来“出利剑保护国有资产,扬正气解救困难企业”的锦旗,对该院通过办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作法表示衷心感谢。

  今年5月,阳新县检察院在查处该县饮食服务公司相关人员渎职犯罪过程中,发现本属于饮食服务公司的500余平方米的门面房被开发商擅自占有并出租,其中租金89万余元,而门面房价值千万元,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损失。该院迅速行动,依法查处阳新县饮食服务公司前任经理吕某、现任经理王某滥用职权、受贿,开发商胡某行贿系列渎职、贿赂窝案3件3人,追回赃款89万元,并督促商务局、房产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迅速协助饮食服务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将500余平方米门面房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交还给该公司。

  8月12日,阳新县检察院在该县商务局举行依法追回国有资产返还仪式,检察长潘柳荫带领渎职侵权犯罪侦查部干警,现场将该院办案中依法追回的国有资产89万余元及相关房产证、土地证返还给饮食服务公司。

  针对案发单位暴露出的国有资产管理漏洞,该院还建议商务局加强对单位职工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坚守法治底线和职业良知;及时开展资产系统全面清查,健全资产信息档案,加强资产管理和利用,严防国有资产再次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