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法院为精准扶贫提供司法保障
日前,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司法保障延伸至扶贫领域,从审判、执行、保障、便民、司法救助等方面,全方位为扶贫工作提供司法支持。
《意见》指出,将坚决惩处精准扶贫工作中发生的职务犯罪行为,重点打击扶贫资金使用中存在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等违法犯罪,保障精准扶贫资金切实落实到位。依法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经济犯罪,惩治向农村地区销售劣质食品、药品以及在农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农村经济发展大环境。依法稳、准、狠地打击影响农民群众安全感、危害农村稳定的刑事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审结农村地区多发易发的盗窃、诈骗等严重危害农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犯罪。通过发挥刑事审判的打击、防范和保护职能,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涉及劳动争议、农民工工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以及“三农问题”等民商事诉讼领域开辟绿色通道,坚持快审、快结,做到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确保他们及时获得司法救济。坚持调判结合,加大农村相邻权、婚姻家庭、金融小额贷款、民间借贷等案件的调解力度,有效化解群众内部矛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关系和谐稳定,确保司法惠及贫困村农民。加强涉农案件的繁简分流,发挥小额速讼案件速裁机制功能作用,通过发挥民商事审判的调节、导向和服务职能,尽最大可能减轻当事人诉累。
《意见》强调,要更加关注贫困户合法权益的执行兑现,维护生效裁判司法权威。发挥执行威慑机制作用,依法用活用足司法拘留、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强制措施,依法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健全网上“点对点”查控系统,加强与公安、工商、银行、房管、民政等部门联动,积极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形成化解“执行难”问题的合力,力争在区委决定的脱贫攻坚时间节点前首先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加大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生效案件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保障贫困户不因合法权益被侵犯而影响生产、生活和生计,最大限度保障普通当事人不因合法权益被侵犯而返贫返困。
《意见》要求,健全司法救助机制,对所有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案件,一律采取减、缓、免诉讼费措施(其中,减交诉讼费比例达至少达30%),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大力做好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刑事案件被害人、执行案件困难申请执行人的司法救助工作。
此外,《意见》还对支持与监督行政机关在扶贫开发过程中依法行政、强化对创业创新富民的司法保障力度、加大对贫困地区和群众的司法便民措施落实力度、加强对贫困村法制宣传工作等提出具体的、可操作的意见,切实为郧阳区精准扶贫工作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