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检察院召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10.08.2019  07:50

  本网讯(记者 蔡欣 通讯员 易晓文 摄影 胡正享)8月9日上午,湖北省检察院召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郑青受王晋检察长的委托,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新华主持。  

  会上,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十检察部负责人汇报了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第四检察部、第七检察部、机关服务管理处负责人结合本部门职责,交流了防范化解风险的工作经验;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介绍了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建议。  

  在认真听取专题报告、交流发言和情况汇报后,郑青常务副检察长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摆到服务大局、维护稳定这个大局中来认识和推动,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敢担当,能作为,切实履行好在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的政治职责和使命。 

  就下一步工作开展,郑青提出具体要求:

  ➤  要落实好“一岗双责” 

  要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履行好“一岗双责”,尤其是十大业务部门,在排查司法办案风险上,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检察官是最基础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司法责任制和“两个同步报告”要求,认真排查在办案件风险点、梳理风险源,确保风险排查、化解责任的落实落地。  

  要把化解重大风险自觉融入部门条线办案、管理、队伍建设的始终,做好统筹协调,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以求极致的态度、抓落实的韧劲、讲智慧的担当,注重“三个效果”,提高办案质效。 

  ➤  要拿出解决具体问题的实招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召开推进会、组织培训、实地督办、个案指导、情况通报等方式,加强督办指导,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针对风险排查、矛盾化解、自身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分条线加大风险排查力度,通过定期通报、发布典型案例、个案指导等方式,重点围绕扫黑除恶、认罪认罚从宽、14个罪名的职务犯罪侦查、公益诉讼、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等检察业务中出现的新情况进行风险排查,确保扫除盲点和死角。 

  ➤  要积极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要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注重质效,结合扫黑除恶、司法办案、执行监督、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等检察业务,对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检察建议,深化堵漏建制,促进源头治理; 

  要做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以办理回复群众来信为突破口,推动解决涉检信访难题,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要有力落实“一号建议”,贯彻执行未成年人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湖北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兼任“法治副校长”长效机制、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 

  要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金融涉众等犯罪的专题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推动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维护经济社会安全。    

  省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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