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出台森林防火考核办法 强化各地政府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31.07.2016 08:35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7月30日获悉,湖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出台市(州)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办法,强化各市州政府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按该办法,考核优秀的市(州)给予表扬,并在相关项目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考核不合格的市(州),应在一个月内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与时限,同时抄送省森林防火指挥部。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必要时由省政府领导约谈该市(州)政府有关负责人。
该办法共11条,对适用范围、考核原则、考核内容、评分方法、考核步骤及考核结果的应用等都作出了相应规定。考核内容包括森林防火核心指标、管理责任、预防责任、扑救责任、灾后处置责任五个部分。(刘自贤、刘源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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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7.2016 08:35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