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展防暑降温政策落实专项检查

17.08.2015  13:34

  ● 政策背景

  7月底,省人社厅发出通知,要求8月1日—9月30日,在全省组织开展防暑降温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这是我省首次对高温劳动保障进行专项督查。

  8月15日,省人社厅又联合省住建厅、省总工会等部门,开展包括高温津贴发放在内的环卫职工合法权益落实专项检查。

  两次专项检查,凸显的是政府对企业职工的关怀与保护。

  尽管今夏高温迄今而言并不肆虐——7月全省平均高温日数(日最高气温≥35℃)仅4.1天。

  我省的高温津贴标准为12元/天,执行时间段为每年6-9月。

  防暑降温检查内容,主要是依据国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不计入工资;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 专家建议

  工会应发挥更积极作用

  目前对防暑降温政策执行,主要由4个部门——安监局、卫计委、人社厅和总工会共同监管。“劳动部门主要负责监督工时和工资,”省劳动监察局执法监察部一名干事介绍,“共同监管主要是根据不同部门职能确定的。防暑降温工作主导部门是安监局。”“除了加强安监和劳动部门的监管外,工会应该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尚重生教授建议,“户外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往往属于最基层的劳动者,他们对政策不太了解,也缺乏维护自身权益权的能力。

  ● 执行现状

  日前,记者随劳动部门进行了有关防暑降温政策执行,特别是高温津贴发放的调查。

  冷热不均

  5日,艳阳高照,当天气温36℃。

  记者随省劳动监察局检查组来到东湖隧道施工现场。该工程是武汉市重点市政工程,共7个标段,有近7000名作业人员。据中建三局东湖隧道工程项目指挥长张安政介绍,市政府要求该项目9月28日前贯通、12月28日前通车,因此7、8月份正是抢工高峰期。

  虽然工期紧,但每天10:00—16:00实行停工休息。“我们实行两班倒,02:00—10:00是第一班;16:00—24:00是第二班。尽量错开烈日高温,‘停人不停工’,既保障工人权益,又保障按时完成工程。”张安政说。

  记者随后来到该工地第7标段,钢筋班班长老孙告诉记者:“我们的降温费跟工资一起打卡,按时发放没问题。

  据省劳动保障监察局赵芝斌局长介绍,我省规定的高温津贴为每人12元/天,根据气象部门公布的气温,按超过35℃的天数,逐日计算。从该工地检查情况看,中建三局东湖隧道工程项目部政策落实到位。

  然而,调查中,记者发现并不是所有在高温中劳动的工人都能按政策享有福利。

  同天正午,记者问一位正送货的中通快递大哥。他的T恤已全部汗湿,“高温津贴?没听说。你看顺丰速递有没有,反正我们是没有的。

  据了解,通知下发后,各地组织检查,武汉市已发现35家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督促补发1544人、总计6.3万元。黄石市检查用人单位48家,责令调整作业时间16家(处),规范劳动保护、休息场所9家,督促补发高温津贴1.5万元。

  拿不到补贴为何不投诉?

  虽然高温津贴发放冷热不均,记者却从省劳动监察部门了解到,相关举报和投诉几乎为零。“找个工作已经不容易了,谁还为这个去跟单位闹僵啊?”一名在武昌区翠柳街的环卫女工告诉记者:“都做了几十年了,原来没有的时候还不是一样地干?”“一方面看,‘零投诉’是个好事;不过‘零投诉’的背后,如上面那位环卫女工所言,许多劳动者不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钱赚就不错了’的思想,因维权举证代价大、获利小,大家便选择放弃维权,这个情况应提请相关部门关注。”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尚重生教授如是说。

  尚重生教授认为:与有组织的企事业单位相比,打零工的劳动者是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政府出了好政策,还应想办法监督执行到位。事实上,这一惠民政策落实起来并不容易——首先,操作程序比较繁琐,没有固定的时间段,申领的前提,须参考气象部门发布的温度,并逐日统计;其次,用人单位违规成本偏低,顶多被责令整改或被处以较低数额的罚款;再者,劳动强度不一,适用同样的津贴标准,容易造成吃力不讨好的结果。

  记者调查中,也确实听到不同工种劳动者的不同声音。一名在某家电卖场做电器搬运工的老王说:“对于坐办公室的人来说,每天12元降温费可能够了。但是对于建筑工人、快递员、搬家工人……一天喝水的钱都不够。”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