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指要求重大险情1.5小时内及时准确上报

02.07.2016  05:29

(厅宣传中心 张强) 6月29日,省防指向各地下发通知要求加强防汛抗灾信息报送,对于迟报、漏报、错报的,要严格追究责任,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省防指强调,防汛抗洪工作进入关键时候,及时准确报送防汛信息,对于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全省防汛抗灾信息报送工作总体上是好的,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报送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准确等问题。必须严肃防汛抗灾信息报送纪律,切实提高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省防指要求,必须及时准确,严明责任,严肃对待信息报送,要按照“分级负责、及时快捷、真实全面”的原则,搞好信息报送工作。要提高信息报送效率,对突发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防指,并及时更新续报,保证信息报送的时效性。要按照《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信息报送暂行规定》,当达到起报标准时,各地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在第一时间,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上报信息,随后要在2小时内补报文字材料到省防指。当发生重大险情、灾情时,要在1个半小时之内上报到省防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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