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考核
17.09.2014 18:16
本文来源: 气象局
近日,鄂州市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改进和完善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评价工作的意见》,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对鄂州市区、新区、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
《意见》明确了对市区、新区、街道党政班子考核指标具体内容,考核指标体系分省考指标、市考指标和综合评价三个方面,实行百分制考核。气象灾害防御是市考指标中的一项内容。
《意见》要求各考核责任单位建立日常管理台账,以平时考核为主,年终考核时除市委、市政府要求统一组织考核的工作外,一般直接向考核主管机构提供量化考核结果。鄂州市气象局作为组织考核责任单位正在按照要求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
鄂州市委市政府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地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充分说明市委市政府在坚持考核发展速度的同时,更加注重民生改善、社会进步和生态建设。《意见》的出台将对鄂州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及《鄂州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作者:鄂州市气象局 责任编辑:唐悦)
本文来源: 气象局
17.09.2014 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