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办到我省开展防汛抗旱专项工作检查

05.09.2014  17:26

(抗旱与减灾处)9月2日至5日,国家防汛抗旱督查专员张旭率队就山洪灾害防治、洪水风险图编制、抗旱规划实施、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县级抗旱服务队建设等重点工作到我省开展专项检查。厅党组成员、省防办副主任徐少军汇报了我省有关情况,厅副巡视员易家庆、省防办抗旱与减灾处负责同志陪同现场检查。 

检查组先后查看了通城县视频会商室,咸安区桂花镇刘家桥村山洪灾害防治宣传点、马桥王畈雨量水位监测站点、区水利局监控室,枣阳市抗旱服务队仓库、拟建石梯—沙河—大黄河水库连通工程,随县拟建丁家垭水库坝址等多处山洪灾害防治监测点、防汛抗旱物资仓库、拟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操作演示、座谈交流等方式检查我省防汛抗旱专项工作进展情况。 

张旭充分肯定了我省近年来防汛抗旱工作。一是在法律政策方面有新进展。出台了《湖北省抗旱条例》,制定了山洪灾害防治、抗旱服务组织建设管理等一系列办法,为依法依规防汛抗旱提供了支撑。二是在基础工作方面有新突破。除了开展防汛抗旱应急工作外,近年来实施了山洪灾害防治、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抗旱规划实施方案也已启动实施,增加了工作手段,更好地服务于防汛抗旱。三是省防办有力协调效果明显。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建立抗旱应急专项资金,落实项目建设省级配套资金,与财政、气象、国土协调开展山洪灾害防治,专项工作进展顺利。四是抗旱服务队伍建设有长足进步。在国家支持1.84亿元购置抗旱设备后,各级防办抓好建设管理,调派抗旱服务攻坚,经济社会效益明显,深受群众欢迎。 

张旭指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再创佳绩。一是加快专项工作进展。山洪灾害防治、洪水风险图编制、抗旱规划实施方案、指挥系统二期等4项正在实施的项目,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有序推进。二是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和前期经费。争取尽快落实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省级配套资金,督促有关县市落实配套资金与前期经费。三是严格建设程序。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审查批复,执行项目建设“四制”,确保资金安全。四是加强培训总结。逐级加大技术培训力度,会建设、能使用,业务熟练,还要做好阶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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