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季度查处“四风”问题719个 处分531人
湖北省纪委强力落实监督责任 层层传导压力“搅活一池春水”
湖北日报讯 记者 杨宏斌 通讯员 金颂 李瑞 李丽 徐晓哲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落实得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今后如何改进?
带着这些问题,从3月下旬起,省纪委启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的督导调研。
在为期一月的督导调研中,省纪委监察厅班子成员分别带队,组成10个调研督导组,对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和101个省直单位纪委(纪检组)进行了全覆盖式的调研、面对面的督导。
这既是一次压力传导,也是一次把脉问诊,更是一次对症下药。
【传导压力】一季度查处“四风”问题719个处分531人
“不仅要向池塘中央扔石头,还要向池塘四周扔石头,搅活一池春水。”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用形象的比喻,说明省纪委高度重视向基层传导落实监督责任的压力。
那么,“一池春水”搅活了没有?10个督导组采取实地调研、集体座谈、个别约谈、查阅资料、工作抽查等方式,欣喜地发现,全省各地各单位纪委(纪检组)紧密配合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已形成了落实监督责任的强气场、浓氛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狠抓“三转”,“瘦身强体”。市县两级纪委清理取消议事协调机构92%以上,17个市州新增纪检监察室34个,市县两级直接从事监督执纪主业的人员编制占编制总数的70%以上。
监督执纪问责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力震慑。一季度,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四风”问题719个,处理党员干部87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1人;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查处市厅级干部13人、县处级干部157人、乡科级干部695人,同比分别增长8.3% 、55.4%、90.9%。
【把脉问诊】找“病灶”时,把更多的目光聚焦到自身
“督导调研中,要及时发现突出问题,找到对策,逐一解决。”省纪委要求。
各组坚持问题导向,对各地各单位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把脉问诊,找准“病灶”。有的个别座谈,当面锣,对面鼓;有的开展抽查,眼见为实,耳听为虚;有的进行书面测试,不打招呼,真刀真枪……一些问题就此浮出水面——
少数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还是“口动手不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影响了监督责任的落实。
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不够、支持不够,影响了监督积极性的发挥。
找“病灶”时,更多的目光聚焦到纪检监察机关自身——
有的市县纪委内设机构仍然较多,人员分散,聚焦主业的成效不明显。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监督执纪问责畏首畏尾,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监督执纪失之于软、失之于宽。
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缺乏研究和探索,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
还有的基层纪检干部普遍感到本领恐慌、能力不足。
直面问题需要莫大的勇气与担当。但只有直面问题,才能克难奋进。
只有暴露问题才能解决问题。在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深入研究后,省纪委开出了一系列“药方”——
持续强化压力传导,真正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即将出台“两个责任”问责办法,严格执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
深化“三转”和纪检体制改革,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严格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一律专职专责”的制度安排,巩固深化纪委内设机构改革。
坚定不移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执纪特点,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作为执纪重点,切实做到“纪”在“法”前。
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以零容忍态度查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违纪违法问题,“清理门户”、“拔掉烂树”,纯洁队伍。
找准了“病灶”,开好了“药方”,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监督执纪问责一定会全面落实到位。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