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行政问责第一单出炉 向慢作为不作为亮剑

05.04.2016  12:36

  湖北日报讯 记者夏永辉 通讯员 承鼎 朱科杨 邹明佳

  1日,保康县国土局及两名工作人员因办事“慢作为”,被县政府公开问责,收到了我省《行政问责办法》施行首日的首张问责“罚单”。

  记者昨赴该县进行了调查采访,深入了解“罚单”出炉的台前幕后,感受到从严治党对当地政风民风的深刻影响。

   132天,一个交办事项的“慢游”之旅

  “十来天就应办好的正常工作,却拖了132天仍然无果!”谈及国土局的问责事件,保康县县长张世伟神情严肃。

  去年11月13日,保康县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决定:“将县建投公司收储的黄土岭村16176平方米国有出让土地,变性为国有划拨土地,用于还建房建设;由县国土资源局研究情况尽快上报县政府。

  黄土岭村土地的变性,事关保康县重点项目——“楚城”建设进度。这个项目总投资10亿元,打造集文化、旅游、会展、娱乐、商务、酒店等于一体的古城新区,也是该县有史以来投资最大的文化产业项目。

  得知县政府决定土地变性后,项目业主方的工作人员——县建投公司出纳望天勇等人,多次联系参加政府常务会的县国土局党组成员、总工杨先周,询问办理进度。

  11月16日15时26分,望天勇给杨先周发去了短信:“黄土岭还建房的土地证怎么搞?”15时42分,杨先周回信息:“正在开会,晚点回复。

  但让望天勇等人没想到的是,国土局一直拖到了今年1月26日,仍未启动此项工作,其间历时74天、51个工作日。

  1月13日,项目“服务秘书”——县司法局副局长刘运华等不及了,主动复印了一份县政府常务会《会议纪要》,送往县国土局催促。在1月27日终于启动办理后,1月28日至2月23日,事情一度陷入了停顿,时间又过去了27天、19个工作日。

  这还没完。3月7日至18日,县土地储备供应中心收到相关资料后,又将此事搁置11天、9个工作日。

  直到3月25日保康县召开专题协调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孟艳清在会上拍了桌子,发了脾气,国土部门才将相关资料报至县法制办会审。

  此时,距县政府常务会的交办,时间过去了132天、94个工作日。

   约谈,一次发人深省的纪委调查

  3月26日至27日,保康县纠风办会议室内,气氛凝重。县国土局的一批工作人员相继被约谈。

  工作人员向杨先周出示了工作证,并自我介绍:“我们是保康县纪委、监察局的工作人员,希望你实事求是向组织说明情况。

  调查中,杨先周表示,交办事项长期未启动,是因为国土局一直没有收到县政府常务会的《会议纪要》。

  但县纪委认为,即使没有收到《会议纪要》,但政府常务会已经交办了此项事宜,不能以文件收发作为理由进行拖拉;另外,《会议纪要》通常在3天左右时间会发放,国土局历经74天仍未收到,到底是因为漏发、遗失、积压还是另有原因,怎么不去询问、催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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