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购木门是假货 顾客为求赔偿怒锁专卖店
图为:门上的“油漆”一撕就掉了(记者李光正、饶纯武摄)
楚天金报讯 (记者李光正、饶纯武)花5800余元在专卖店买了4套木门,准备安装时却发现是假货,顾客许先生找到专卖店要求退款和赔偿。专卖店的杨老板仅退了购货款,许先生愤而锁店,要求“假一赔十”。昨日,杨老板承认,他发给许先生的确实不是专卖店品牌木门。
许先生在江夏购买了一套130多平方米的房子。今年夏天,他准备装修,就到文华路的“欧派木门”专卖店订购了4套室内木门,总价5815元,并于6月14日签订了合同。许先生称,前不久这批木门送到他家,他打开包装一看,发现该木门做工很粗糙,当即怀疑该木门是假货。昨日,记者在许先生家中看到,这批木门的外包装盒上均有“欧派代言人蒋雯丽”字样。在一块纯白色门上,有一条约10厘米长的口子,露出了黄色的木板。
为搞清楚此事,许先生拨打了欧派木门生产厂家的电话,找到了欧派木门湖北分公司负责人舒先生。9月6日上午,舒先生查看了许先生家的那批门,指出其没有欧派木门的防伪标志和防伪保护膜,是假冒产品,而且专卖店杨老板提供的订单号也是假的。舒先生还称,杨老板最近几个月都没有向他们下过订单。为此,许先生向杨老板提出10倍赔偿,杨老板仅退还了5800余元购货款。
6日下午,没有得到答复的许先生用链子锁,锁住了杨老板的专卖店大门。昨日,记者在专卖店看到,大门上贴了三张“门面出租”的广告。对此,杨老板称,这些广告是房东贴的,因为房东涨房租,他无力承担,就准备不做了。杨老板称,他发给许先生的那批木门的确不是欧派品牌木门。他还称,5800多元根本就买不到4套真货。
湖北言达律师事务所洪军律师表示,如果杨老板的专卖店没有承诺“假一罚十”,许先生不可主张“假一罚十”。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一款,许先生可要求专卖店退还5815元购货款,并可要求增加三倍即17445元的赔偿。对许先生的锁店行为,洪军律师认为属侵权行为,店方可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可要求其赔偿损失。
(编辑 毛丽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