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船舶污水亟待规范整治
要明确船舶污水防治监管主体责任,理顺水上和岸上、中央和地方各部门职责,化解“九龙治水”的体制机制障碍,解决船舶污水防控监管空白,防治船舶污水,促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健康发展。
◆李学辉
繁忙的港口内货轮依次停靠,宽阔的江面上游轮来回穿梭,港湾内、航道旁不时泛起油膜左右拉抻,卷起浊浪上下翻滚。这样的场景是某地长江航运环境污染的一个缩影。蓬勃兴起的长江航运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巨大支撑的同时,却因一些船舶不规范排污,使得长江某些江段水体污染日益凸显,给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威胁,影响到长江经济带绿色健康发展。
船舶污水主要为含油污水(洗舱水、压舱水及船舶舱底废水)、生活污水等,其中含有石油类、COD、氮、磷等污染物。相关研究表明,长江上有约20万条船舶常年运营,每年产生的含油废水、生活污水达3.6亿吨。如不削减和遏制污水直排,将对长江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
长江船舶污水不规范排放是导致长江水质污染、生态损害的元凶之一。笔者认为,其产生的主要原因主要有3点:
一是环境监管责任主体不明确,多头管理船舶污水问题突出。长江船舶污水监管有部门规章规定,但没有具体法律制度遵循。长江各江段适用不同法规,海事、水产、环保等部门都有权责监管,长江海事部门和地方海事部门又是干支流分段把守,导致部门主体责任不明确,致使单位协同监管不力。长江船舶污水监管存在空白,污水不规范处置行为时有发生。
二是船舶污水防治能力不强。长江上少有新型环保船舶航行,多是老旧落后船只运载。船舶配套污水处理装置不完善,少有岸上接纳污水处理设施。岸电工程跟不上航运业发展,供给侧不能完全满足船舶需要。船舶油料用量过度,轮机日夜不停运转,产生含油污的水量大,不达标排放污水现象严重。
三是企业和船员环境意识较差。一些企业没有承担船舶污水防治责任,没有防污规章制度和相关记载。大多数船员,特别是轮机长、水手长等关键的少数船员,未受过环境保护教育培训,不知道船舶污水防治技术知识,任性使用不达标油料或含磷洗涤用品,防污装置闲置,随意或恶意排放船舶污水,导致江水污染、生态损害。
笔者认为,长江船舶污水亟待规范整治,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首先,要适时制定促进长江流域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其配套管理办法。明确船舶污水防治监管主体责任,理顺水上和岸上、中央和地方各部门职责,化解“九龙治水”的体制机制障碍,解决船舶污水防控监管空白,防治船舶污水,促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健康发展。各职能部门要互通环境监管和监测信息,形成部门间协作机动执法效能,打击各类船舶污水违法排放行为。可选择长江部分江段建立环境监管机构,实施统一监管、统一监测。取得成熟经验后,再在整个长江流域建立流域环境监管机构,全面管理长江流域生态环保事务。
尽快出台新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规范船舶污水监测内容和方法,补齐船舶污水监测短板,支撑长江生态环境监管工作,便于深化监测和精准检测,同时也有利于与地表水标准的水质指标比较分析、评价和表征。监测方法要明确污水采样位置、点位、频次、采样数量和集存方式等,检测方法要与国际标准接轨,快速准确、经济环保。
其次,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建造新型环保船舶,逐步替代老旧船舶,处理污水达标排放,防止污水损害生态。同时,制定政策补助资金,改造淘汰落后船舶,配套建设处理设施。实施岸电工程项目,集中供给船舶使用,规范使用合格油料,减少船舶污水排放。
根据岸线距离和航行船舶数量,选择适宜岸基或港区建设船舶污水接纳处理设施,处理污水二次利用或达标排放。避开生态敏感和重要环境目标,选择流速快、流量大的适宜水域建设船舶洗舱基地,对洗舱水或压舱水进行适当处理,如灭菌、消油处理等。就近规范排入水体,稀释降解污染物。
利用现代新型监测设备,如无人机、无人船等,适时监测江上水情水质,了解水情水质情况及其变化趋势。同时,配齐污染防控设备设施,如围油栏、吸油毡、撇油器等,采取应急防污措施,减小船舶污水污染范围和危害程度,保护长江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第三,加强船员培训,提升环境意识。对大、中型船舶的船长、轮机长、水手长等关键少数人定期进行环保培训。交通海事部门要把其培训成绩纳入获证晋级考核内容,使其主动防治船舶污水损害水质。
采取不同方式方法不定期对全体船员,特别是处置污水的船员进行环保技术培训,要求其厉行节约用水,合理循环用水,有效处理污水,减少污水总量,降低水体污物。加强对小型船舶船员的环保教育宣传,让其加入到控污水保江净行动中,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健康发展助力添彩。中型以上船舶要建立环保日常工作制度,对本船用水量、污水产生量、污水处理率、污水达标率、污水去向等要有详细记载。有关部门要对船舶污水处置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把工作完成情况与船舶用油补贴资金等直接挂钩,视完成情况进行奖罚。利用切实可行的经济手段,提高船舶污水处置执行率,防治船舶污水乱排滥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