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提前启动 通一关如通十二关
原定于明年上半年的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将在今年12月1日提前亮相。11月27日,武汉海关宣布,已接海关总署通知,12月1日起,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将从长三角地区推广至整个长江经济带海关,实现长江全流域9省2市的“12关如一关”。
本次一体化改革主要包含4项创新制度:一是允许代理报关企业“一地注册、多地报关”。即湖北的一家代理报关企业,在省内注册后,可在从昆明到上海(昆明、贵阳、成都、重庆、长沙、武汉、南昌、合肥、宁波、杭州、南京、上海)的9省2市任一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在非注册地海关开展业务不必再设立分公司,拉响报关企业全区域竞争序幕;二是许可证件(进出口限制货物)签注口岸,系长江经济带口岸,除药品、车辆等有指定进出口口岸管理规定的货物,可在9省2市任一海关现场办理货物申报验放手续;三是长江经济带所有企业都可采用一体化通关模式办理报关手续。即区域内企业可自由选择货物申报、纳税、放行地点,无需奔波于属地和港口之间,且海关不再硬性要求使用海关监管运输工具运送货物,更为灵活的物流模式,将为企业降低30%的通关成本;四是实现海关风险参数统一、区域统一审单。即12个海关的货物,将被统一纳入南京、上海、宁波3个区域审单中心进行审单,避免出现一批货物在武汉被列为“低风险”,在上海被列为“高风险”问题,告别“一个海关、一种说法”的麻烦。
届时,全国范围内将有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和广东地区实现区域通关一体化。目前,长江经济带12个海关报关单量占全国的48.6%,对最终实现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
“消除海关关区间业务‘围栏’,为企业提供更多通关自主权,将倒逼湖北各口岸提升服务意识。”武汉海关监管通关处负责人表示,该关9月底启动的“全省通”,将全面融入一体化通关模式,原有的“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属地申报,属地放行”模式依然有效。企业了解相关政策,可向12360海关服务热线咨询。(刘天纵、袁剑、龚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