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废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加 总体水质持续趋好
中新网武汉12月7日电 (周长征 陈立立 徐金波)长江水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徐德毅7日表示,当前长江流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流域废污水排放量呈逐年增加趋势。但随着政府部门水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持续强化节约用水,流域总体水质依旧保持在较好水平,且长江干流符合或优于Ⅲ类水标准的河长比例近年来逐步上升。
当天,长江水利委员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外界通报新版《长江防御洪水方案》、2015年长江流域防汛抗旱减灾情况、长江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水利支撑与保障专项规划情况、汉江流域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等工作情况。
据徐德毅介绍,2014年,长江流域废污水排放总量为338.8亿吨(不含火电厂直流式冷却水和矿坑排水347.5亿吨,不含西藏废污水量),与2013年度同比增加2.1亿吨,增幅0.62%。从废污水量变化趋势看,长江流域废污水排放量呈逐年增加趋势,从2005年的296.4亿吨增加到2014年的338.8亿吨,共增加42.4亿吨,总增幅14.3%,从废污水量增幅变化趋势看,2008年以后增幅逐渐趋缓。
目前,长江流域总体水质较好。2014年全年期评价河长64253.1公里,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评价,流域全年期水质符合和优于Ⅲ类水的河长比例从2006年的66.7%逐步增加到2014年的77.4%。其中,水质为Ⅰ、Ⅱ类水的河长为33674.5公里,占52.4%;Ⅲ类水的河长16029.3公里,占25. 0%;全年期水质劣于Ⅲ类水的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22.6%,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等。
2014年长江流域评价水功能区1150个,达标的水功能区788个,长江流域全指标评价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从2012年的64.1%增长到2014年的68.5%。按照河流、湖(库)分类,河流型水功能区评价河长45138.1公里中达标河长31931.7公里,河长达标率为70.7%;湖(库)评价面积6926.4平方公里,达标面积1601.4平方公里,面积达标率为23.1%。未达标水功能区的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此外,按照双指标评价(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在长江流域评价的1150个水功能区中,达标的水功能区为1008个,双指标评价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从2012年的78.9%增长到2014年的87.7%。(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