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城市群” 为何不包括安徽?

09.04.2015  10:28

(长江日报 记者康鹏)《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明确将“长江中游城市群”定义为“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城市群”,国土面积约31.7万平方公里,接近于“中三角”的概念。

而此前与湘鄂赣频频互动,拟共同打造“中四角”的安徽,去年9月已被国务院纳入“长三角城市群”。

为何安徽最终没有被纳入“长江中游城市群”?昨日,在“长江论坛”上,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魏后凯作了解读。

他表示,从地理上界定,长江中游起于湖北宜昌,止于江西湖口一带,安徽应处于长江下游。

从经济依存度看,安徽与长三角已有较强的产业合作基础,超过了与湘鄂赣的经济联系,因此,安徽最后被国家纳入长三角城市群。

他介绍,关于长江中游城市群的范围,学界有过很多争论,这次国家文件出来之后,总算得到明确。

事实上,并不是湘、鄂、赣三省的所有城市都被纳入了“长江中游城市群”,规划中只有29个城市,集中在三大城市圈,而江西南部的吉安、赣州等城市,就没进入规划,“这些城市离长江较远,反而与珠三角城市经济联系更加紧密。”魏后凯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