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在京审查

11.03.2016  15:25

(刘兴海)3月7日至9日,水利部水规总院在京组织召开《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16-2020年)》审查会。水利部建管司、规计司,长江委,长航局及海事、航道机构,沿江各省(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长江采砂管理实行规划制度。长江采砂规划是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重要基础和基本依据,对科学管理河道采砂,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通航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砂石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规划由长江委会同沿江各省(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水利部批准。 

本次规划根据上游三峡、向家坝、溪洛渡等水利枢纽蓄水运用后长江中下游来水来砂和河势变化的新情况,以及长江经济带和黄金水道建设的新形势,坚持创新、协调、绿色理念,详细分析了河道演变及泥沙补给,科学划定了禁采区、可采区、保留区和各项控制开采指标,充分进行了水环境和水生态影响评价,并提出了规划实施与管理要求。 

本次规划江段1893公里,其中湖北950公里,分配我省建筑砂料年度控制总量610万吨,其他砂料年度控制总量7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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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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