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殷祖镇严把“八关”强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监管

30.12.2014  11:47

   中新网湖北新闻12月30日电 (段九文 卢正利)  “现在村里的‘三资’由镇里统一管理,随着管理的公开化、科学化,村民参与监督,村里有多少家底,我们心中都有一本明白账,不担心集体资产流失。”12月29日,提及村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监管,大冶市殷祖镇巴庄村村民石江水感慨地说。

  今年来,殷祖镇为强化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把“八关”,即:申报关、预决算关、资质审查关、招投标关,监督管理关、验收关、资金拨付关、公示关等,取得了初步成效。2014年,该镇建设项目工程50项,涉及标的额150万元,节约资金10.8万元。

  严把建设项目申报关。根据村民需求及村经济发展情况,确定村建设项目,制定村五年建设项目规划。对每年的建设项目量力而行,主要用于改善道路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等其他符合群众意愿且直接受益的其他公益性建设项目。在程序上,首先由人大代表和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公开公示的基础上,再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先上报镇财政所初审,主要审核村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要求,标准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是否合法等,再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最后报市减负办审批。杜绝了项目未批先建。

  严把建设项目预决算关。要求村根据市场的信息变动情况,据实核算工程量及造价。镇“三资”管理中心配有掌握基本建设管理业务知识,掌握工程预算技能和方法的造价工程师,全面启动工程设计优化评审工作,切实提升项目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专业化水平,把好建设项目预算关,合理确定揽标价。对完工的建设项目做好竣工结算审核审查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认真做好验收项目的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镇“三资”管理中心必须按照审计决算意见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严禁超规定限额(未经审计的项目预付工程款不能超过合同价款的80%)拨付工程进度款,严禁不按审定的决算金额结算支付工程尾款。

  严把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关。所有村级投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备案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制度,增强项目业主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镇纪委负责投标单位资质的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投标,镇“三资”管理中心对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实行备案登记制,对施工单位管理不到位、施工质量差、进度慢,不能严格履行合同,限期整改不力的,由镇纪委将其列入 “黑名单”。

  严把建设项目招投标关。镇“三资”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加强对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监标人、评标人及项目业主的行为,坚决制止违规行为。积极协调各项目业主单位抓紧时间报批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严禁将项目违法肢解规避招标,或与中介机构和投标单位相互勾结,围标串标,对超过50万元的建设项目报市招投标中心招投标

  严把在建项目监督管理关。村民委员会强化建设项目统一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开展施工。对已批在建的项目,及时深入到项目现场进行现场监察,监督建设项目按照要求建设,按照“关键环节不放松”的理念,以工期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为重点,强化对建设项目工程关键环节的监管,逐步实现工程关键环节管理到位,确保不留盲点。

  严把建设项目验收关。先由村项目验收组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再由镇人大和“三资”管理中心严格按照《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对村级建设项目严格按合同条款,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及安全。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责令其按期验收,做到竣工一个,验收一个,杜绝久拖不验现象发生。

  严把建设项目资金拨付关。镇财经所严格执行财务内控制度,财政所专管员全程监管项目资金,根据建设项目的施工进展情况及完工进度、及时足额将工程款拨付到施工单位,对建设资金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确保项目的建设进度。

  严把建设项目公示关。对村建设项目申报、建设项目工程预决算、招投标公告等信息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对项目负责人、招标方式、中标人、招标价款、现场监管人员、建设工期、监理单位、资金使用情况以及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