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将受理民营银行开设申请 已有40家提出意向
新华网北京6月26日电(记者姜琳、吴雨、刘铮)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2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即日起,银监会将正式受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开设银行的申请。
尚福林介绍,目前已有40多家民营银行向银监会提出设立申请,但到目前为止基本还是意向表达,没有进入实质性环节,原因就是《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还没有出来,没有明确需要哪些条件,要哪些审批程序。26日《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后,银监会将根据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审批工作。
尚福林说,为提高申请效率,银监会将推行限时审批制度,建立民营银行限时审批管理台账,自受理之日起4个月内做出批准和不批准的决定,比现有法定时限缩短了2个月。
尚福林表示,民营银行将实施属地监管,其筹建申请受理权和获准开业审批权将下放至地方银监局,但其他环节仍然由银监会把关。
尚福林表示,为提高民营银行申设的便利性,下一步,银监会将组织各省市银监局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一是申请设立前的辅导工作,帮助相关市场主体开展可行性研究,主要看申设民营企业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如果有缺陷和不足,各地将予以及时指导和辅导;二是帮助做好可行性论证,提高申设质量和效率,就拟设民营银行的可行性、合法性和完善性进行讨论,及时反馈修正意见,方便申请人修改完善计划;三是与地方相关部门共同为新设银行创造良好环境,商议促进民营银行健康发展的综合意见等。
谈到民营银行的定位,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6日表示,民营银行应当与现有商业银行实现互补发展,错位竞争。监管部门鼓励民营银行着力开展存、贷、汇等基本业务,为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三农”和社区,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
这位负责人强调,民营银行应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加强社会风险管理。明确合规责任,不借助大股东地位干预民营银行正常经营,不施加不当的经营指标压力。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