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链拴老人真的很无奈吗?
罗志华
10月15日,重庆沙坪坝烈士墓转盘旁的一家小面馆里围满了人。大家不是来吃面的,而是围着一位婆婆看,还问这问那……吸引大家注意的,是老人脚上的一条铁链。当民警带着婆婆来到附近的小区,找到她的家人时,老人的儿媳则说,他们真的不是虐待老人,因为老人多次走失,家里的条件也请不起保姆,把老人送到敬老院,老人走失则更加麻烦。(10月17日《重庆晨报》)
用铁链拴住老人,在老人的儿子和媳妇看来,实属无奈之举。因为不这么做,老人闲不住,总喜欢往外跑,农村老人进了城里,一切都不熟悉,仍然极容易迷路。再说,儿子媳妇和孙子也都要外出打工,不拴住她,哪有更好的办法?这个理由摆出来,邻居街坊也表示理解。
但如此看待此事多有不妥。首先,铁链拴老人违反了《刑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出于种种原因,也许在赡养老人方面做得不够好,但法律的底线不能突破,纵使再有困难,也应确保行为不违法。法律是衡量行为的最低标准,假如失守最低标准都能得到谅解,社会秩序就难以维持。
其次,这家人并非没有其它解决办法。比如,既然家里有三个劳动力,留一个在家看守老人又何妨?假如这家人没有做出其它努力,就以违法的方式来对待老人,就没有尽到基本的赡养义务。
第三,老人的要求也并不过分,她不过是不想一个人呆着而已,这属于人之常情,把一位基本正常的老人锁在家里,没几人不想逃出。
也许这样锁老人属于极端个案,但它触及到养老方面的一个普遍问题,子女如何做才算尽了孝心呢?你可以把失去一单生意、或者丧失一次升迁机会,当成为尽孝做了巨大的牺牲,但你毕竟没有因此失去一份工作;你可以把丢掉饭碗当作尽了最大的孝心,但你毕竟没有整日守在老人床前。古代认为倾其所有才算尽孝,这样的观念虽然陈旧迂腐,但未必一无是处,当“回家看看”都得立法推进时,子女们的确应该时常自省,我们是否离尽孝的普遍标准远了一些?而当尽孝的标准难以统一时,最少应该坚守不违法这个最低标准。
养老既是社会问题,更是家庭问题,把铁链拴老人的责任推给社会,如果完全寄希望于养老体制健全方能避免类似现象,则是将家庭责任推给社会的一种表现。如此看来,这家人的有关行为应依法给予相应训导或惩罚,不能让养老讲条件、摆困难、推责任者得到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