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与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16.06.2017  00:24
友好合作    成果共享    互利共赢
我局与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6月9日,路局局长汪亚平、副局长蒋芳政以及路局经开处、工务处、建设处、局办公室、金鹰重工、武铁车辆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一行赴京与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商谈合作交流事宜,局长汪亚平与铁科院院长叶阳升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汪亚平一行现场参观了12306客票系统监控中心、C3列控实验室、铁科文化园和桥梁结构工程实验室,与叶阳升院长、赵有明副院长以及合作开发部、企业管理部、机车车辆研究所、铁道建筑研究所、通信信号研究所、电子计算技术研究所、基础设施检测研究所负责人进行了亲切交流。双方一致认为,合作双方在铁路行业领域各有优势,互补性强,在科技研发、关键装备、信息系统、设备技改、试验检测、技术服务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双方将本着相互尊重、开放公平,市场主导、互利共赢,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精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总公司的指导和统筹协调下,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按照市场原则开展友好合作,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水平,形成联合互动、共同发展的格局。

    双方表示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深度合作。一是合作科研开发。根据铁路建设和运营实际需求,双方在铁路重大科技攻关、关键装备、工业产品、信息管理控制系统等领域,合作开展科研开发。铁科院将武汉局作为重要的科研和试验基地,路局为铁科院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开展推广和试验、试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双方合作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科研成果双方分享。二是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铁科院对拥有和双方合作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等科技成果,根据路局的实际能力条件,优先转让给路局组织推广和生产,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工程化。铁科院根据合作内容和路局需要,派出技术专家,为路局提供安装调试、试验检测、技术咨询、人员培训等技术服务。三是联合生产销售。铁科院对已有移动设备、工务工程、通信信号、节能环保等各方面的产品、技术和服务,优先委托给路局,路局对铁科院委托的合作生产、代销和技术服务等按自主生产产品,在管内优先采购应用相关产品和技术服务。四是资本运营和股权合作。双方深入推进开展资本运营和股权合作,重点在铁路建设、运营装备的生产、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引进、技术服务、工程建设、科技咨询及所属企业战略投资者引入和上市等方面广泛深入地进行全面合作,形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五是信息共享服务。双方同意在资产经营开发方面进行信息共享,通过定期研讨、互访交流、搭建信息平台等多种形式交流各自的市场动态、产品需求、技术服务、投资开发、资源利用等资产经营开发信息,以促进双方快速反应、判断分析、紧抓商机形成合作项目,为高效、务实推进彼此合作提供强大信息支持。 

    双方一致同意,对时速160公里高速综合巡检车研发、自主化时速80公里钢轨探伤车研发、路局工程管理平台、铁路工务设施维护改造一体化技术、旅客服务信息系统、铁路自动售检票产品合作生产等6个子项目在签订合作意向书的基础上重点推进,确保尽早取得实际效果。对安全生产中心大数据分析应用等16个正在论证完善方案的项目,继续深化合作研究,确保成熟一个推进落实一个。共同建立定期会议和不定期交流协调机制,及时交流和沟通,确保协议有效实施。路局指定经营开发处、铁科院指定合作开发部分别为归口联系部门,共同建立顺畅、实效的日常协调工作机制,确保双方的合作具有生命力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