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办理指南

31.05.2014  00:32

事项名称: 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审批 申请条件: 在湖北省范围内气象探测设施、气象信息专用设施、大型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等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报批前。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10条(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前,应当按照项目相应的审批权限,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同意。) 申报材料: 1.申请人合法身份证明; 2.正式书面申请; 3.建设项目名称、位置、规模、用途及投资主体等相关资料; 4.建设项目主要设备配置情况; 5.气象要素观测项目,气象要素采集、传输、处理方式及用途; 6.数据的使用范围; 7.汇交气象观测数据的方式; 8.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 市州气象局收到全部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省气象局审批。 收费依据: 不收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审批 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