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重申中秋国庆纪律 严禁公款买月饼

02.09.2015  15:10

  武汉晚报讯(记者王雪 通讯员宋乐静)昨天,省纪委下发通知,重申中秋、国庆期间纪律,提出“八个严禁”,其中,要求全省各级党员干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卡、花卉等节礼。

  9月1日,省纪委印发的《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中要求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循“八个严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卡、花卉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违规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赠送节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以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同时,要正确区分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和“节日腐败”的界限,对“节日腐败”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见习编辑:陈佳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