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座谈会在宜昌召开

09.08.2016  03:39

  按照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关于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定工作开展调研的通知》要求,8月3日,国家调研组在宜昌组织召开了全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座谈会。环保部、省发改委、省环保厅和襄阳市、宜昌市、十堰市、孝感市、黄冈市、恩施州、神农架林区发改委、环保局及全省28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发改局、环保局等单位参加会议。

  会上,省发改委通报了国家调研组专家在湖北的调研情况,并要求:一是各地政府、发改及环保等部门要高度重视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二是部门之间、县区之间、上下层之间要加强组织协调,发改委负责组织协调,环保部门负责技术保障;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负面清单的编制应结合各地实际,内容要详实;四是各地要按照时间节点抓好编制工作落实。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通报了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进展以及湖北省28个重点县区本次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指出,地方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与国家产业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禁止类不宜重复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控要求原则上应严于国家产业政策,产业门类应结合当地资源禀赋特点及产业现状全面理清;限制、禁止类产业的设置应与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等文件精神紧密结合,与国家、相关部委最新的产业政策文件精神的相结合;不仅工业、矿业应纳入清单管理,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内农、林、水、牧、渔等行业也应纳入清单管理等。

  会后,参会人员分组开展了热烈讨论,环保部专家进行了现场答疑及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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