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展全省重点文物保护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考评成效明显
为加强湖北省重点文物保护项目资金管理,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文物保护项目绩效评价管理体系,2016年7月至9月,省财政厅委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选取2013年度“国家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项目作为被评价对象,对项目绩效进行第三方评价。近期,评价报告在湖北省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网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评价报告认为,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项目在湖北省文物局的精心组织和管理下,文物保护工作按计划实施,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可持续性强,服务对象满意度高。湖北省2013年共计35,545万元的“国家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符合国家及湖北省“十二五”文化发展的要求,在投入依据及投入程序上符合相关规定;项目资金能及时拨付,无截留挪用现象;省文物局成立了领导小组,配备相关督办人员,各个县级文物主管部门指定了专门人员负责项目进展,并建立了管理制度,这些措施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起到了关键作用。各地文物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已经按照文物保护项目设计方案实际投入了主要资金,大部分项目已实施完成,部分项目正在抓紧实施。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和问卷调查分析,已经完成的项目成效明显。通过实施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编制设计项目,使亟待保护、修复的文物得以确定科学的维修保护方案;通过实施文物维修保护工程、文物技术保护,抢修和保护了一批珍贵文物;通过实施文物安防、消防及防雷等保护性工程,有效控制了文物遭受盗窃、火灾及雷击等安全事故的风险;通过实施考古发掘项目,将文物携带的历史信息留存下来。总体而言,项目的实施对文物保护单位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起到了较大的改善作用。
同时,评价报告也指出我省文物保护项目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改善意见和建议。主要问题表现在:资料归档不齐全;地方财政评审审减项目资金,影响项目实施;施工方、监理方能力参差不齐;部分项目未完成,资金使用率需进一步提高。改善意见与建议主要有:做好项目实施规划,加强对项目的整体把控;按照资金管理要求,设立专账;加强前期准备与协调工作,减少不必要的延期;积极做好日常维护和监管工作;建立文物保护承包商数据库;建立完善文物保护资金余额统计报备制度等。
省文物局对此次绩效评价结果进行了全省通报,并决定在2017年3月举办全省重点文物保护项目绩效管理培训班,组织全省文博系统相关人员进行项目绩效管理培训,研究和解决项目绩效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省文物局将进一步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力建设,加强预算管理各项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目标编制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及时掌握资金支出进度,坚决杜绝不合理支出。二是加强资金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建立项目库和标准化项目资金管理流程,实现专项资金申报、审核、下达、监测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专项资金管理系统,规范流程,提高效率,加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升资金管理水平。三是采取重点督查、委托第三方审计等多种形式,加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以及重点项目财务验收力度,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