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府召开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
为认真贯彻公安部、省公安厅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结合武汉夏季防火工作实际,全力确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有力开展,6月13日,市政府召开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市政府秦军副市长、席丹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夏建中副局长,市消防支队余文安政委、代旭日支队长出席会议,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各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消防大队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席丹副秘书长主持。?xml:namespace>
会上,代旭日支队长宣读了《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夏建中副局长通报了全市1—5月火灾情况,并就推进专项行动进行了重点部署: 一是 要迅速掀起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高潮,要在强力推进已挂牌火灾隐患整治的同时,挂牌一批新的重大火灾隐患,严格执法,铁腕整治; 二是 要把握规律抓好夏季火灾防控重点,抓好危化品场所火灾防控,加大人员密集场所的用电检查力度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火灾隐患排查; 三是 要结合防范重点开展消防宣传工作,继续深化消防宣传“三提示”的同时,做好特殊人群的消防知识普及。随后,武汉经济开发区、市教育局的分管领导分别代表各区政府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做了表态发言。
最后,就认真落实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秦军副市长强调了四点意见: 一是切实提高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区、各部门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觉,切实认清当前消防工作的严峻形势,务必站在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安全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是明确职责,扎实推进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各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回去后迅速召开一次专项行动部门联席会,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整改责任,建立健全行业主管部门“自己查、自己督”的整改机制,消防部门要在做好技术指导的工作基础上,把执法手段使用到位,该关门的,一律关门,该关人的,坚决关人。 三是加强宣传,发动舆论民众积极参与隐患整改监督。 要统一规格、样式,制作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铭牌,由各隐患单位悬挂在显著位置,让每一位市民都能在第一时间知晓单位的火灾危险性,要运用“正反”典型,对积极整改、提前完成销案的隐患单位大力宣传、予以表彰鼓励,对工作消极、整改不力的隐患单位公开曝光、形成舆论压力。 四是切实做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调度指导。 市政府为切实抓好此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将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区政府的分管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带队督办,扎扎实实深入到辖区的每一个隐患单位去现场办公,加强调度指挥,层层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