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公安局部署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09.06.2014  19:59

为全力推动整改消除重大火灾隐患,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近日,通城县公安局印发《全县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旨在通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摸清现阶段重大火灾隐患底数,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推动落实责任,督促有效整改,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通城县公安局成立了以公安局副政委吴高辉为主任,消防大队、治安大队、督察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在消防大队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全县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排查摸底、集中曝光、全面整治三个阶段,并通过落实政府部门工作责任、严格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强化市场经济手段运用、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工作等有力整治措施,实施分片包干责任制,集中时间、集中警力对所有重大火灾隐患问题实施跟踪督促整改和攻坚,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做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

此外,就切实做好此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 二依法依规,从严整治。 要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凡符合判定标准的,一律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不能“避重就轻”,坚决防止“好整改的确定,整改难度大的不确定”。要提高政府挂牌督办的权威性和媒体曝光的震慑力,应当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向政府书面报告,应当通过媒体曝光督促整改的,一律曝光。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主动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其科学、合理地制定整改方案。对整治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组织专家或者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进行技术论证。 三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与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等重点工作、基础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专项行动牵引和带动基础工作,以扎实的基础工作保障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在此次专项行动基础上,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解决一批影响本地区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严格督查,落实责任。 县局将组织专项工作督察组,对各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突出、隐患连片的地区进行集中督办,发现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严肃通报批评。凡是应该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不确定,应该整治的不整治,应该曝光的不曝光,发生火灾一律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发生亡人火灾的,不仅要核查履职情况,还要核查场所是否构成重大隐患。县局将把此次专项行动纳入2014年度目标责任工作的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