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挖香樟树七棵 “树贩子”获刑三年

09.07.2014  12:49

  

  本网讯(通讯员 万维昂)听说贩卖大树挣钱,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组织人员采挖七棵大香樟树。近日,经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卢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卢某系大冶市刘仁八镇刘桥村人,一次无意中朋友对他说到,现在城里到处都在搞绿化,贩卖树木很挣钱,而且树木越大挣钱越多。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卢某立即想到自己老家后山上有许多古香樟树,一心想发财的卢某索性做起了“树贩子”。

  之后的日子里,卢某首先做村民的思想工作,动员他们卖树,和村民谈好价格后,卢某又积极联系了买家。一切准备就绪后,2011年5月,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卢某组织民工,来到刘仁八镇一处叫“松树林”的山场,采挖了7棵香樟树。随后,卢兴文以2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价格,将7棵大树卖给了姜某(已判刑)。后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于2013年12月将卢兴文抓获。经鉴定,7棵香樟树树龄都在30年以上,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