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档案局采取措施全面完成“人文乡村”建档工作

18.09.2016  18:46


根据《十堰市档案局关于开展“人文乡村”建档工作的通知》(十档〔2016〕10号)要求,为记录乡村发展轨迹,留存乡村历史文化,唤起乡愁记忆,传承乡村文明,房县档案局按照“体现人文特点、挖掘资源特色”的原则,全面完成了“人文乡村”建档工作。一是印发文件,强化组织实施。印发了《关于开展“人文乡村”建档工作》的通知,文件对建档对象、建档内容、建档要求进行明确规定。二是严格把关,提高建档工作质量。严格按照 “人文乡村”建档工作要求,对乡镇、村所上报的“人文乡村”档案资料严格把关,确保资料的完整性、科学性、真实性。三是加强督办,确保工作进度。安排专人落实相关工作,在督查方式上采取现场察看、电话联系、档案工作群交流等形式,确保建档工作质量与工作进度同步。目前,野人谷镇等五个乡镇,红塔镇南谭村、土城镇土城村等五个村“人文乡村”资料已全部完成,已向市档案局上报。